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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7-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选调单位

   1. 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2)。

   2.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3)。

   3. 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4)。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三、选调程序

   1. 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10318:301115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

   2. 资格审查。

   3. 学校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1份《黑龙江省2023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考生在111817:30前将院系和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报名系统,《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4. 二轮选报。20221118100011191130,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参考有关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个人信息)。

   5. 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四、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级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每人给予1000/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招录到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02

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13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报考人员于20221031日至11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41600;缴费截止时间:115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113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11日至1112日。

  四、相关政策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03

北京市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950人公告

一、选调和招聘对象

定向选调职位为北京市有关市级、区级机关和街道乡镇职位,计划选调400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550名。

  二、选调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10279:002022103118: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请于20221027日至2022111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

  5.打印准考证。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20221199:00202211139:30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报考定向选调生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考生参加统一笔试,仅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的考生不再安排统一笔试。笔试计划于20221113日(周日)上午9:0011:30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7.资格复审。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选,该名单将于2022112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9.调剂。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1.确定综合成绩。

  12.体检。

  13.考察。

  1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定向选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优培计划”招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04

山东省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分两批开展选调工作,共计划选调1630名。

第一批,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6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

第二批,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见附件)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实施常规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三、报名和考试

()第一批选调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1290011121600)。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查看职位计划、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报名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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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21100111218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12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2、考试

(1)笔试。1120日,地点设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报考人员于1118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第二批选调

1、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职位计划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1)定向选调

①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http://www.dtdjzx.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录用选调生”中的“定向选调职位报名入口”登录报名。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山东省2023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②上传审核资料。

③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④报名确认。

(2)常规选调

①提交报名信息。

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③报名确认。

2、考试

(1)笔试。为方便考生,笔试时间安排在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当天下午。

四、体检和考察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等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拟选调人选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一批选调已公示人选不得再报考第二批选调职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签约的,取消录用资格。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

六、补充录用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及无递补人选岗位,视情组织补充录用,未被确定为选调人选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七、培养管理

()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报考定向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报考常规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

()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开展初任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

()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根据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05

2023年宁夏招录选调生公告

  一、招录范围及名额

  (一)招录范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和宁夏区内部分高校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招录(具体招录高校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以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招录名额。计划招录175名。具体招录职位和名额见《2023年宁夏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录程序

  (一)组织推荐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组织推荐后,可于20221189:00111818:00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

  2.面试。面试在银川市设置考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四)岗位确定和体检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六)公示和录用

  四、招录政策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06

四川省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281日至20237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国(境)外其他高校202281日至20237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就读且全日制本科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电子信息类、装备制造类、食品饮料类、先进材料类、能源化工类、数字经济类、规划建设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药类、生态环境类、现代农业类、地质矿产类、水利工程类、航空航天类、旅游管理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现代管理类、思想文化类、社会工作类、对外开放类、中文类、教育类、法律类等学科(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2111日至1110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2111日至1111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21111日在报名网站公告。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21123日至11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21127日,考区设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长沙、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三)面试

(四)签约

(五)体检、考察

(六)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选调生可享受相关待遇。

07

重庆市集中选调2023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一、选调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三、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600名。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重庆市集中选调2023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县(自治县)选调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重庆市集中选调2023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拟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112310:0020221127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集中选调”提交报考申请。

2.资格初审。由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1130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212710:00121023:00,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集中选调”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1211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五)体检。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七)公示。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到区县(自治县)报到后,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街道)统筹分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选调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