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0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1999年3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统一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12315电话为依托,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覆盖全国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12315专用号码的启用,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更加方便工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1、当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在消费过程中,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将帮助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二、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1、收集证据
如果发现所购买的是假货,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保存商家的聊天记录。
2、与商家协商
收集证据后便可与商家协商解决方案,沟通时,注意别掉进商家的聊天陷阱。
3、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
如消费者的要求与商家未达成一致,可立即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投诉时需提供证据,第三方平台的服务人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做最后裁定。例如淘宝网就有服务中心,专门有投诉维权通道。依据是《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4、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
如消费者对第三方平台服务人员的裁定结果不满,可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
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此法买家不会得到任何额外赔偿,只是卖家可能会受到处罚。如果不清楚谁有管辖权,可以直接拨打12315咨询
5、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1、仔细查看商品问题在哪里,对比商家承诺的质保再想好如何和商家协商。
2、和商家协商换货。如果是可以换的商品,可以在拿到商品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马上和商家协商换货。
3、和商家协商退货。对于那种质量问题很大的商品,又没有货能换的还是退掉比较好。
4、和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商家拒绝任何协商的话,可以直接和消协投诉,让其他部门介入。
5、如果是电商可以给差评,如果是实体可以打工商和质监局电话。不过前提是要保留有证据。
6、购买任何东西,记得索要发票、票据。不管是网购还是市场中购买,比较贵的商品务必要票据保留,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争执。
(内容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