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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8-03 [来源]:南工新闻网 [浏览次数]:

作者: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 2012-08-02

       根据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通知要求,本次贷款仅贷06-07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上年度已贷款且交学费、住宿费有余额的只能贷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输入工作要在7月份进行,因此,各院系要组织申请贷款且经院系初定的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第2页,贷款学费、住宿费计控制在5000元以内,贷款期限暂不填写。学生填写后原表由系()保存,已备7月份输入学生信息用。表格的第2页(见附件)由学生填写、打印、审核无误后,各系院务于629日前统一交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第345页由学生按内容要求利用假期办理相关手续粘贴在相应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