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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理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委员会拟确定预备党员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2-27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发展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把学生党员的入口关,规范入党流程,经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和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结合原《软件学院“六位先锋”争创工程》及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实际情况,讨论研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确定预备党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公正;

(二)公开;

(三)择优、以德为先、德才兼备;

(四)综合素质为上、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二章 选拔确定条件

第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信念坚定、学业有成、为民服务、勤劳务实、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受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

(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四)不得处于违纪处分期内,自愿继续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志。

(五)年龄符合相关要求,通过中共南阳理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通过南阳理工学院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同志。

(六)在考察期严格要求自己,顺利通过各项考察的同志。

(七)思想积极进步,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考试挂科门数不超过两门。

(八)个人材料齐全的同志。

第三章 选拔确定方法

第四条 选拔确定预备党员,应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确认的重要参考。

第五条 谈话调研推荐为填写《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预备党员备选人员自我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支部书记审阅《推荐表》,进行谈话调研,予以推荐。

第六条 会议推荐即开展会议进行推荐,程序为:

(一)由各学生党支部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二)被选拔确认的同志汇报个人情况:

汇报本人学习、生活、以及工作方面的问题。本人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对照软件学院“六维先锋”政治担当情况 、学业提升情况、团学工作情况、书院生活情况、创新创业情况、志愿服务情况汇报个人情况。具体可由支部书记另行定夺。

1.根据自身六维先锋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并谈谈自己的入党动机;

2.答辩题目突出二大主题:

1)主题一:对党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2)主题二:在六维先锋创建中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部书记同志根据现场情况询问被选拔人员询问相关问题,并结合汇报人实际进行打分。

(四)会议结束,相关被选拔人员等待通知。

第七条 与会人员为支部书记,被选拔人员及群众。

第八条 党委考察,各支部向班长、团支书、班干以及寝室人员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考察相关人员入党动机和思想觉悟。

第九条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和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校研究拟确定最终预备党员人员名单。

第十条 人员名单将确定后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7-10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向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及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部反映。

第四章 “六维先锋”内容

第十一条 原《软件学院“六位先锋”争创工程》是我院重点项目,在党员发展过程中承担了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 现对“六维先锋”内容予以说明:

(一)政治担当情况:政治教育课程分数、政治类型活动参与情况、思想引领情况;

(二)学业提升情况:学期绩点,奖学金情况、社团情况;

(三)团学工作情况:优秀干部,个人,为学院、班级、学生会等贡献;

(四)书院生活情况:所在宿舍情况、参与宿舍管理情况;

(五)创新创业情况:在创新创业方面的参与情况;

(六)志愿服务情况:在学院、学校、社会的志愿服务情况;

第十三条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对“六维先锋”有最终解释权。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进,最后确定预备党员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填写相关文件及相关材料交予支部负责人。

第十六条 准备个人汇报PPT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 未在规定日期内上交的同志原则上不进入会议推荐。

第十八条 支部大会将从拟确定最终预备党员人员名单中确定预备党员同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及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19101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