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奖助学金评审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2024学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的组织领导。组成如下:
组 长:刘黎明、赵东江
副组长:申玮、张凌晓、邵艳玲、郭东恩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各辅导员及学业导师
二、参评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学生。
(五)中込奎一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七)单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艺术及体育比赛、德育和五四青年奖章获奖者。
(八)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应征地为南阳理工学院及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按照每生3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九)捐赠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按照学校和捐资方协议执行。
三、评选种类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 元,名额3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 元,名额158名。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 元、二等3300 元、三等2600 元,共1020名。
(四)学校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名额72名;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名额143名;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名额286名。
(五)中込奎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1名。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名额和金额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120号)。
(七)单项奖学金评选名额和金额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100号)。
四、评审原则
(一)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明确资助 对象、资助档次,杜绝轮流坐庄、平均资助。国家助学金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