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学院公告 >> 正文

软件学院致2019届毕业生的公开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亲爱的各位同学:

为确保您20196月顺利毕业,特告知您如下事宜:


第一部分 毕业证颁发条件与标准

一、成绩核查

1、核查内容

1)公共必修课(理论类科目)、专业必修课(理论类科目)、专业限选课(理论类科目)、课程设计、实习、实训(实践类科目)名称、门数和本班其他同学一致,同时查看成绩是否全部及格。

2)因事、病、入伍复员等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留级又复学在同一专业(方向)的同学,复学前学期成绩比照复学前年级同学审核,复学后学期成绩比照复学后年级同学审核。这类同学如有重新修读的学期,应积极到教务办申请删除原学期成绩,否则会影响毕业审核。

因事、病、入伍复员等个人原因申请休学、留级又复学在其他专业(方向)的同学,如有重新修读的学期,亦应积极到教务办申请删除原学期成绩,否则会影响毕业审核。

3)根据南理工字〔2017〕95 号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精神,转专业的同学应在在校期间参加下一级同学的期末考试,补齐之前没有学习过的转后新专业“专业类”核心课程,成绩按初修性质对待。而转前的“公共课”按原专业培养方案执行、审核,如转前的公共课有挂科,应跟随原专业重修,重修合格后,成绩按重修性质对待。

同一专业内转方向同学的成绩审核,转前学期成绩比照转前方向同学审核,转后学期成绩比照转后方向同学审核。

4)专升本同学比照同一专业(方向)本科同学第五至七学期成绩。

5)因学生未选课,造成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单上不显示该课程的,原则上按挂科处理。

2、问题及解决办法

1)如有缺课、漏录成绩,积极向学习部或教务办反映解决。

2)若有仍有科目不及格,持续关注学委、学习部、教务办发布的网络通知,积极参加2019年上半年最后一次重修考核

二、专业任选课核查

1、核查内容

因条件限制,专业任选课未组织过同学们选课,所开课程均由教研室负责人指定,因此该类课程等同于必修、限选课程,所以要求每位同学该类课程的名称、门数和本班其他同学一致,同时查看成绩是否全部及格。

2、问题及解决办法

1)如有缺课、漏录成绩,积极向学习部或教务办反映解决。

2)若有仍有科目不及格,持续关注学委、学习部、教务办发布的网络通知,积极参加2019年上半年最后一次重修考核

三、公共任选课达标核查

1、本科标准

1)南阳理工学院的公共任选课分为实体授课和网络授课两种形式,所开课程按门类分为:“哲学、历史与心理学”;“ 文化、语言与文学”;“ 经济、管理及法律”;“ 理科(自然科学)”;“工科(自然科学)”;“艺术与体育、创业教育”等六大类。原则上,毕业时选修课程应不少于上述类别中的五类。

2)公共任选课修读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且不能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名称或内容相同或类似的课程,亦不能重复选修同一门公选课;

3)必须修读《音乐鉴赏》、《美术鉴赏》、《书法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艺术导论》中的任一门课程,而且所选课程必须是2学分;

4)在校期间,至少选择一门实体授课形式的公共选修课

2、专升本标准

1)公共任选课修读总学分不低于5学分,且不能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名称或内容相同或类似的课程,亦不能重复选修同一门公选课;

2)必须修读《音乐鉴赏》、《美术鉴赏》、《书法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艺术导论》中的任一门课程,而且所选课程必须是2学分;

3)在校期间,至少选择一门实体授课形式的公共选修课

3、问题及解决办法

若公共选修课学分不达标,本学期和下学期应关注南阳理工学院主页信息公告栏的选课通知,对照条件补选。公共选修课挂科不能重修,成绩审核时不按挂科对待,只能再选或另选。若选课名额已满,应积极向学习部或教务办反映解决。

四、其它条件

通过毕业答辩;毕业前应缴清学费。

五、其它说明

软件学院的各类考试安排,教务办、学习部将通过会议、QQ等网络形式告知各班学习委员,然后由学委通过QQ等网络形式向全班同学以公告的形式传达。若有学生以实习期间工作忙没时间回校考试、上不了网、把QQ群屏蔽了、不知道在哪看通知、没接到通知、看不懂通知等原因为借口不回校考试,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本人自负。


第二部分 学位证授予条件

一、学位证授予条件

取得毕业证;四年制本科生全学程必修、限选课累计重修28学分及以上,两年制专升本学生全学程必修、限选课程累计重修16学分及以上,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全学程必修、限选课程累计重修24学分及以上,不授予该生学士学位。

二、重修学分计算办法

1、因病或其他原因,经所在学院同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备案而办理了缓考手续者,参加下一届学生期末考核合格的,不计入重修学分总数。

2、重修成绩百分制在75分(含75分)以上者(五级制的在良好及以上者)虽然按重修记载,但做学位审核时可按初修成绩对待,不计入重修学分总数。

三、重修学分冲抵条件

1、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考取公务员、被国家大型企业或上市企业正式录用或被省辖市及以上直属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者,减免重修学分5学分;

2、个人单独或与他人合伙创办企业并成为企业董事者(提交学位异议复议申请时企业仍在有效运行),减免重修学分5学分;

3、在校学习期间,以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名义在CN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专业学术论文的(限前两名)减免重修学分3学分;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的专业学术论文的(限前两名)减免重修学分5学分;被EI/SCI/ISTP/CSSCI等索引收录的,减免重修学分10学分;其中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发表的在原减免重修学分基础上增加减免重修学分5学分;

4、在校学习期间,参与完成本校教师主持的本学科领域内的科研或工程项目(含纵向和横向),经学校科研处认定做出了实际贡献的,其中:校级项目减免重修学分5学分;市厅级项目减免重修学分6学分;省级项目减免重修学分8学分。排名在课题组前七的在原减免重修学分基础上增加减免重修学分5学分;

5、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学科和专业竞赛主管部门主办或组织参与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减免重修学分4学分,团体项目只减免前三名,分别减免4 3 2个学分;获得相应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在原减免重修学分基础上增加减免重修学分3学分;

6、因考试作弊原因无法取得学位的,满足以上1——5款中基本条件的,或全学程课程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均在80分以上(五级制的均在良好以上)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同意,经校学位评议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授予相应学位;

四、其它说明

1、毕业前应缴清学费。

2、以往受过处分者,在本学期和下学期应积极向团学办申请解除处分(注意处分解除的条件),否则不授予学位。

3、经努力依然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若想取得学位证,可考虑申请留级或休学。留级或休学手续办理可咨询团学办辅导员,留级或复学的一年内应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否则此举毫无意义。留级或休学手续应在五月份前办理完毕。

   

1、南阳理工学院原则上不允许各教学院(部)毕业前组织清考,请同学们按时返校参加重修考试。

2、毕业当年7月底以前因成绩审核不合格拿不到毕业证的同学,永久取消学位证。该类学生应在毕业后一年内积极申请补考,全部考核合格后,可申领毕业证。逾期不补考者,原则上只能取得结业证,永久取消毕业证。

3、毕业当年7月底以前因学位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只拿到毕业证的同学,永久取消学位证。

4、证书效力:毕业证+学位证 > 毕业证 > 结业证。

实在看不懂本信的同学请咨询教务办,不要以讹传讹!!!


                                                软件学院

                                                     2018年6